時值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4月20日~4月26日),4月2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先生,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局長于慈珂出席會議就一些問題向媒體進行了解答。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表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已全面啟動《知識產權強國戰(zhàn)略綱要(2021—2035年)》制定工作,完成了綱要的初稿。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有關報告及數據顯示,中國在2019年全球創(chuàng)新指數中的排名提升至第14位,較2018年上升3位,穩(wěn)居中等收入經濟體首位;2019年,中國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專利申請5.9萬件,躍居世界第一;通過馬德里體系提交國際商標注冊申請6339件,位列全球第三。
據申長雨透露,首個以我國城市命名的知識產權國際條約《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批準或加入的國家達31個,將于4月28日正式生效。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局長于慈珂解釋道,作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一項國際版權條約,《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旨在保護表演者對其錄制或未錄制的表演所享有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2012年6月20日至26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中國北京召開“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成功締結《北京條約》。2020年1月28日,印度尼西亞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遞交批準書,成為該條約關鍵的第30名成員。根據《北京條約》的生效條款,其將在30個有資格的有關方交存批準書或加入書3個月之后生效。因此,《北京條約》將在2020年4月28日起正式生效。
《北京條約》的積極影響主要體現(xiàn)在:
一是充分保障視聽表演者的權利,進一步提高其行業(yè)地位,激發(fā)其創(chuàng)造熱情;
二是豐富精神文化產品,推動視聽產業(yè)健康發(fā)展;
三是有利于保護傳統(tǒng)文化和民間文藝,促進文化多樣性發(fā)展。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解釋,《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把1961年締結的《保護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廣播組織羅馬公約》中對歌唱家、音樂家、舞蹈家及演員的保護針對數字時代進行了現(xiàn)代化更新。此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WPPT)更新了對表演者(而非視聽表演者)和錄音制品制作者的保護,而《視聽表演北京條約》則針對數字時代的更新對此構成進一步的補充。